六十四岁的张老伯,是个独居的盲人,因为白天路况复杂,人多车多,所以他养成了凌晨外出去附近公园锻炼的习惯。而且每次为了保证安全,张老伯都使用盲杖导盲,为了让过往车辆看到自己,他走的都是照明条件好的道路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正因为张老伯的小心翼翼
所以多年来都没有发生过危险
然而,2019年10月的一天
张老伯又一次凌晨外出锻炼
一场致命的危险降临了!
午夜两点出门锻炼
盲人老伯被撞身亡
查看一下监控后可以明显看到
盲人张老伯在过马路的时候
和普通人有着明显的不同
第一是他手上有盲杖
第二就是慢
张老伯从进路口到路中间
用时40秒
张老伯手持盲杖缓慢的行进状态,即使是在深夜,在途径驾驶员看来都很显眼,待南北向绿灯亮起后,大家均对张老伯进行避让。
当天,张老伯走到距离另一侧马路只剩五米的地方时,一辆面包车径直驶来,在距离老人两米远的地方,他做了一个轻微转向,一下将张老伯撞倒,并拖了五六米远。
当晚,医院就传来消息,张老伯不治身亡。
司机视线受阻?
涉事责任如何判定?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,盲人在道路上通行,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,车辆应当避让盲人。这也就意味着作为盲人,张老伯已经尽到了自己作为交通参与者的法律义务。
在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中,驾驶员李雄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因为在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全责,驾驶员李雄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,所以他被警方拘留,这让原本以为只要赔钱就行的李雄,措手不及。
李雄觉得自己很冤枉
在他看来
是因为前方车辆遮挡了视线
并且干扰了其驾驶行为
这个幻觉是怎么形成的?
根据李雄自己的说法,他是专职夜班驾驶员,凌晨两点,距离他上班满打满算4小时,开车的时间就更短了,还没到疲劳驾驶的程度。
时至今日,李雄再次复盘整个事发的全过程,他终于感觉到问题所在。
纵观整起案件,李雄路口加速抢行,交通违法在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,如果他当时多等一个红绿灯,看清路况后行驶就能避免事故发生。
其次,李刚当时手上点燃着香烟,也分散了他驾驶时的注意力。
此外,因为路口没有安装
盲人过街音响提示系统
张老伯没有按照信号灯指示
走人行横道过马路
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
而之所以盲人过街音响提示系统
迟迟没有落实到位
是因为附近部分居民反复投诉
称夜晚噪声扰民
事发路口的相关改造也就耽搁了下来
当公共安全和个人利益产生冲突
应该如何权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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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觉得
关心关爱残疾人
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
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
一方面我们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
让利于弱势群体
另一方面,也希望能有
更有效的科技手段问世
帮助残疾人出行的同时
把对其他市民的影响减少到最轻
驾驶员李雄回忆,事发前,他在北京东路直行不能转弯的车道上,但是在他前面一辆车突然左拐了,他还奇怪前车为什么违章,可是没想到,前方不远就是正在过马路的张老伯。躲避不及,就撞上去了。
李雄说的煞有其事 ,可是反复查阅监控,检察官发现在他前方转弯的是一辆出租车,而且出租车很早就转弯了,不应该对李雄的视线造成影响。
通过在事发路口的实地测试,检察官觉得,首先从距离上说,以李雄当时的车速以及路口的宽度,他与张老伯的距离,只要及时制动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。
检察官驾车沿着李雄当晚行进的路线,以他当时的车速在路口的侦查实验则可以验证,李雄当晚的视野也不会被阻挡。
那么他为什么会对前车
有如此深刻的错误印象呢?
几番沟通下来
他们发现李雄没有推卸责任的想法
——幻觉
可能是导致李雄
形成错误认识的唯一解释